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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改建永鎮海濱公園原有涼亭作為廁所等公共服務設施解除編號第2703號飛砂防止保安林內壯圍鄉壯濱四段140-1地號,面積0.03009公頃案公告徵求異議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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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8
主旨:宜蘭縣政府改建永鎮海濱公園原有涼亭作為廁所等公共服務設施,申請解除宜蘭縣境內編號第2703號飛砂防止保安林一部,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森林法第27、28條。
公告事項:
解除保安林理由:符合「森林法」及「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之相關規定,得依法辦理解除。
解除保安林編號及土地座落位置:保安林編號第2703號飛砂防止保安林,座落於宜蘭縣壯圍鄉壯濱四段140-1地號土地(詳附件)。
解除面積:0.03009公頃。
公告期間:自民國108年7月17日起至民國108年8月15日止。
凡與編入及解除保安林有直接利害關係者,對本案持有異議時,得自公告30日內向本處提出意見書,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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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改建永鎮海濱公園原有涼亭作為廁所等公共服務設施,申請解除宜蘭縣境內編號第2703號飛砂防止保安林一部,特此公告周知。 pdf pdf 檔案大小:1091KB 下載次數: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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