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產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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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林產物處分
    森林是再生資源,妥善經營現有人工林進行新植、撫育、疏伐,可以強化森林碳吸存效益;而擴大國產木材合理利用,可減低進口木材所產生的碳足跡,減緩因溫室氣體所造成全球暖化、氣候變遷現象,善盡地球公民之責。
    宜蘭分署每年擇轄內需要更新之人工林,實施疏伐及整理伐,依不同林相及作業區環境,將老化、劣化林木進行帶狀、點狀或下層擇伐等撫育措施,將林地更新回復為台灣本土高價值原生樹種,以符合適地適種的生態理念;所產生之林產物可供調節國產材市場需求,滿足人類生活所需、發揮木材經濟效益。
    目前主要經營樹種為柳杉,現有柳杉人工林多為日據時期及二戰後所栽種;由於柳杉生長年限短,約50年後生長速度就會退化,間接降低國土保安及人工人水土保持功能,因此定期進行撫育更新,可促進林相健全,落實森林永續經營。
 
  • 柳杉人工林帶狀更新  柳杉人工林帶狀更新
  • 國產柳杉人工林木材標售  國產柳杉人工林木材標售
  • 柳杉國產材應用於生態工程  柳杉國產材應用於生態工程
  • 重要民俗活動「頭城搶孤」孤棚原木為本分署提供國產柳杉木  重要民俗活動「頭城搶孤」孤棚原木為本分署提供國產柳杉木
漂流木處理
漂流木的產生主要因為林木自然老化枯死,形成枯立倒木後隨山洪逐漸漂移而下;加上台灣地勢陡峻、水流湍急、地質年輕、地震頻繁,加速產生天然崩坍情形;若再加上颱風帶來瞬間高降雨量,極易造成崩塌沖刷情形而產生漂流木。
    鑑於天災後殘留於沿海及河岸漂流竹木,需明確法律規範以加速清理,森林法第15 條第5項明定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之清理單位、清理期限、未能清理時之處理方式。
 一、依據中華民國105年5月2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1051606057 號函修正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標準作業程序為:
 
二、宜蘭分署轄區各單位處理分工明細表:

 
三、漂流木之辨識、註記、集運、清理等工作實務:
 
  • 海灘漂流木清理  海灘漂流木清理
  • 漂流木辨識、註記、檢尺  漂流木辨識、註記、檢尺
  • 漂流木集運  漂流木集運
  • 公告民眾自由撿拾之臨時檢查站  公告民眾自由撿拾之臨時檢查站
 
相關系統網站:
主副產物資訊系統
木材市價資訊系統
相關連結:
國有林林產物放行查驗
國有林產物採取延期申請
採伐國有林(公共工程、造林、探採礦、土石採取)障礙木、竹申請
 
瀏覽人次:9667 最後更新日期:2023-03-19